律师解析:
在职场上,大家要特别注意,千万别轻易挪用单位资金,不然很可能会惹上大麻烦。
对于一般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要是
利用职务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给自己用或者
借给别人,有三种情况会被
立案追诉。一是
挪用资金达5万元以上,并且超过3个月没还;二是挪用5万元以上去做营利活动;三是挪用3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
而国有公司、企业等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被国有单位
委派到非国有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挪用本单位资金,会按照
挪用公款罪定罪
处罚。挪用公款用于非法活动,数额3万元以上;或者用于营利活动、超过3个月未还,数额5万元以上,就会以挪用公款罪立案追诉。
大家在工作中一定要遵守法律,别因为一时的贪念或疏忽,挪用单位资金,否则面临的将是法律的制裁。要是对这方面还有疑问,建议及时咨询专业法律人士。
案情回顾:小朱是一家公司的财务人员。他利用职务便利,挪用了本单位资金6万元用于个人炒股,进行营利活动。公司发现资金短缺后展开调查,查明是小朱所为。而小胡是国有单位的工作人员,他挪用了单位5万元资金用于个人
购房,超过3个月未还。单位审计时发现了这一情况。
案情分析:1、小朱作为公司工作人员,挪用本单位资金6万元进行营利活动,符合挪用资金罪中“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5万元以上,进行营利活动”的立案
追诉标准,应以挪用资金罪论处。
2、小胡作为国有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挪用单位5万元资金超过3个月未还,符合挪用公款罪中“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超过3个月未还,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立案追诉标准,应以挪用公款罪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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