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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赠与所得财产是否会被执行

时间:2026.05.10 标签: 债权债务 债务债权 阅读:1356人
律师解析:
法律分析:
(1)赠与人若为逃避债务实施赠与,依法律,该行为可能被判定无效。
此时,受赠财产会被执行以偿还赠与人的债务。
(2)若赠与行为影响债权人债权实现,像债务人通过赠与转移自身仅有的财产,致使无财产可供执行,债权人可行使撤销权,请求法院撤销赠与,让赠与财产回到可执行状态。
(3)若赠与有合法目的,且未损害债权人利益,通常该赠与财产不会被执行。
所以,判断赠与所得财产能否被执行,要综合各种具体情形,按照法律规定确定。
提醒:
赠与财产时要保证目的合法,避免影响债权人利益,否则可能面临赠与无效或被撤销的风险,涉及纠纷建议进一步咨询。

案情回顾:

小许因生意失败欠下小胡巨额债务。为躲避债务,小许将名下一套房产赠与小朱。小胡得知后,认为小许的赠与行为是为逃避债务,导致自己的债权无法实现,遂请求法院撤销该赠与,让房产可被执行用于偿债。小朱则称赠与是出于亲情,并非为逃避债务,不应被撤销。

案情分析:

1、若小许确实是为逃避债务而将房产赠与小朱,此赠与行为可能被认定无效,小胡可要求用该房产偿债。因为法律禁止债务人通过不正当手段转移财产以逃避债务。
2、若小许的赠与行为影响了小胡债权的实现,小胡可行使撤销权,请求法院撤销赠与,使房产恢复到可被执行状态。
3、若小许赠与房产是基于合法目的,且未损害小胡利益,那么小朱受赠的房产通常不会被执行。最终需综合具体情形,依据法律规定判断该赠与所得房产是否被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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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巍律师

上海兰迪(苏州)律师事务所

刘巍,江苏道金律师事务所主任 。 苏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苏州市优秀律师 。前检察官 。 江苏省律师协会参政议政工作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人民政府行政立法专家库专家; 姑苏区律师协会理事; 苏州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苏州律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律师协会执业人员实习考核面试考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特邀调解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成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多元化解民商事纠纷中立评估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律师辩护代理工作业务委员。 学术荣誉: 1.《宋某故意伤害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形下的刑事责任认定》被江苏省律师协会评为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优秀案例三等奖。 2.2006年5月在《法制与社会》中发表《浅论缔约过失责任》 3.2016年11月在《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案例精选》中发表《宋某故意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况下的刑事责任认定》 4.企业刑事合规与风险防控全流程副主编 5.2022年15期5月下在《科学与生活》中发表涉案中小微企业合规有效标准之初探 部分案例: 唐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张某某危险驾驶罪刑事案件; 颜某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孙某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刑事案件; 洪某故意伤害罪刑事案件; 陈某骗取出境证件罪刑事案件; 孙某、杨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刑事案件; 李某盗窃罪刑事案件; 杨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韩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焦某非法拘禁罪刑事案件; 蔡某某强奸一审刑事案件; 吕某犯抢夺罪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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