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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后,共同欠款该如何处理

时间:2026.05.07 标签: 债权债务 夫妻债务 阅读:1123人
律师解析:
1、夫妻离婚后,共同欠款怎么处理呢?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来。
先搞清楚哪些算夫妻共同债务
要是这笔欠款是夫妻两人一起同意借的,像两人一起签字或者一方事后认可的;
又或者是一方在婚姻期间以自己名义为家里日常开销借的钱,这些都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2、对于夫妻共同债务,离婚的时候要一起还。
要是两人的共同财产不够还,或者财产是各归各的,那就先由夫妻俩商量着怎么还。
要是商量不拢,就由法院来判。
要是夫妻俩商量好了,能在离婚协议里写清楚债务怎么分担,但这个协议只对夫妻两人有约束力,不能用来对付不知情的债主。
债主还是能找夫妻两人还钱。
一方还了钱之后,可以按照离婚协议或者法院的判决,找另一方把钱要回来。
3、还有一种情况,要是夫妻一方在婚姻期间以自己名义借的钱,超过了家里日常开销的范围,一般不算夫妻共同债务。
不过,要是债主能证明这笔钱是用在夫妻共同生活、一起做生意上,或者是夫妻两人都同意借的,那就算共同债务
没借钱的一方得收集证据,证明这笔债不是共同债务,免得被要求还钱。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原是夫妻,二人离婚后,债权人小胡找上门要求小丽偿还一笔欠款。小朱称这笔欠款是二人婚姻存续期间因家庭生意所欠,属于共同债务,小丽应一起偿还。但小丽认为该债务是小朱以个人名义所借,且未用于家庭日常生活,自己不应承担。双方就该债务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以及偿还责任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判断该债务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需看是否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或是否为一方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若该债务是用于家庭生意,符合共同生产经营范畴,应认定为共同债务;若仅为小朱个人名义且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债权人小胡需证明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等,否则一般不属于共同债务。
2、若为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共同偿还。若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可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由法院判决。即便双方有债务分担约定,也不能对抗善意债权人小胡。若小丽承担清偿责任后,可依据相关约定或判决向小朱追偿。若小丽能证明债务不属于共同债务,则无需承担偿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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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巍律师

上海兰迪(苏州)律师事务所

刘巍,江苏道金律师事务所主任 。 苏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苏州市优秀律师 。前检察官 。 江苏省律师协会参政议政工作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人民政府行政立法专家库专家; 姑苏区律师协会理事; 苏州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苏州律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律师协会执业人员实习考核面试考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特邀调解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成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多元化解民商事纠纷中立评估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律师辩护代理工作业务委员。 学术荣誉: 1.《宋某故意伤害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形下的刑事责任认定》被江苏省律师协会评为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优秀案例三等奖。 2.2006年5月在《法制与社会》中发表《浅论缔约过失责任》 3.2016年11月在《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案例精选》中发表《宋某故意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况下的刑事责任认定》 4.企业刑事合规与风险防控全流程副主编 5.2022年15期5月下在《科学与生活》中发表涉案中小微企业合规有效标准之初探 部分案例: 唐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张某某危险驾驶罪刑事案件; 颜某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孙某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刑事案件; 洪某故意伤害罪刑事案件; 陈某骗取出境证件罪刑事案件; 孙某、杨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刑事案件; 李某盗窃罪刑事案件; 杨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韩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焦某非法拘禁罪刑事案件; 蔡某某强奸一审刑事案件; 吕某犯抢夺罪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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