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对房子拍卖价格有异议可提出。
当事人、
利害关系人可向负责执行的法院书面提出对拍卖价格等执行行为的异议。
2.法院会审查异议。
收到书面异议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裁定撤销或改正;不成立则驳回。
3.异议需合理理由。
像拍卖程序不合法、评估报告有明显错误等,仅低于心理预期无依据,法院可能不支持。
案情回顾:小朱的房子被法院拍卖,拍卖结束后,小朱认为拍卖价格过低。小朱觉得该价格远低于自己的心理预期,于是向负责执行的法院提出书面异议,要求重新处理此次拍卖。而法院方面需要确定小朱提出的异议是否有合理理由。
案情分析:1、根据相关法律,当事人对拍卖价格等执行行为有异议,可向负责执行的法院书面提出,小朱有权利提出异议。
2、法院会在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若小朱有合理理由,如拍卖程序不合法、评估报告存在明显错误等,法院会裁定撤销或改正;若仅是价格低于其心理预期,无合理合法依据,法院可能会裁定驳回其异议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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