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走私逃税400万属偷逃应缴税额巨大。
按规定,
走私普通货物偷逃税额巨大或
情节严重,处三年到十年
有期徒刑,并处偷逃税额一倍到五倍
罚金。
2.若为
单位犯罪,单位判
处罚金。
主管和
责任人,情节一般处三年以下
徒刑或
拘役;情节严重,处三年到十年徒刑;情节特别严重,处十年以上徒刑。
3.
从犯、
自首等情节会影响
量刑。
案情回顾:小朱、小李受小胡指使参与走私普通货物活动。在走私过程中,他们通过伪报品名、低报价格等手段,偷逃应缴税额达400万。案发后,小朱主动向警方投案,如实供述了整个走私过程,还提供了小胡的关键藏匿地点,有
立功表现;而小李则在警方抓捕时才被动归案。小胡作为主谋一直在逃。此次走私行为究竟是以个人
犯罪还是单位犯罪论处,以及小朱和小李的不同情节会如何影响量刑,成为案件争议焦点。
案情分析:1、本案偷逃应缴税额400万,属于偷逃应缴税额巨大情形。若认定为个人犯罪,按法律规定,走私普通货物偷逃应缴税额巨大,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2、若认定为单位犯罪,单位要判处罚金,直接负责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情节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情节严重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小朱有自首和
立功情节,在量刑时应从轻或
减轻处罚;小李被动归案,量刑时可能按一般情节处理。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