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案件受理费:
通常
败诉方承担。
若部分
胜诉、部分败诉,法院依具体案情定
当事人各自承担费用。
共同
诉讼败诉,法院按当事人对诉讼标的利害关系决定费用分担。
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费用负担先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法院决定。
2.
执行费:
由
被执行人承担。
执行中达成和解协议,费用负担先协商,协商不成法院决定。
案情回顾:小朱与小李因
合同纠纷诉至法院。法院审理后,小朱部分胜诉、部分败诉。同时,在执行阶段,小朱与小李达成和解协议。但双方就案件受理费和执行费的负担问题产生争议,都认为应由对方多承担,协商未能达成一致。
案情分析:1、对于案件受理费,由于小朱部分胜诉、部分败诉,根据法律规定,人
民法院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小朱和小李各自负担的费用数额。
2、对于执行费,虽然小朱与小李在执行中达成了和解协议,但就
执行费用负担协商不成,按照规定,应由人民法院决定执行费用的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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