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违约金超实际损失,
当事人可请求法院或
仲裁机构适当减少。
2.法院或仲裁机构以实际损失为基础,结合合同履行、过错程度和预期利益等衡量。
3.违约方主张减少违约金,需证明其过高,超过损失百分之三十可能被认定过分高于损失。
4.若违约金确实过高,法院或仲裁机构会酌情降低,平衡双方利益。
案情回顾:小朱与小李
签订合同,约定若一方违约需支付违约金。后小朱违约,小李要求小朱按合同支付违约金。小朱认为
违约金过高,远超小李实际损失,向法院请求减少违约金,双方就违约金是否过高及是否应减少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依据法律规定,当违约金超过实际损失时,当事人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适当减少。法院或仲裁机构会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履行情况、当事人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按照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衡量。
2、本案中,若小朱主张减少违约金,需对违约金过高承担
举证责任,证明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一般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时,可能被认定“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经法院审查若确实过高,会酌情降低违约金数额,平衡双方利益,让小朱承担的责任与小李实际损失相匹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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