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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双方都不想要房子该怎么办

时间:2026.04.03 标签: 婚姻家庭 财产分割 阅读:896人
律师解析:
1.双方都不想要房子,可先协商拍卖房屋,共同委托拍卖机构进行拍卖,按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比例分配所得价款。
2.若协商不成,可起诉至法院,由法院审理判决。
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拍卖或变卖房屋,就变价款分割,一般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
3.若房屋有贷款未还清,处理变价款时要先清偿剩余贷款。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是夫妻,因感情破裂决定离婚。对于双方共有的一处房产,两人都不想要。起初,他们尝试协商将房屋拍卖并分割拍卖款,但在分配比例上产生争议,无法达成一致。同时,该房屋尚有部分贷款未还清。无奈之下,小朱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处理该房屋。

案情分析:

1、依据相关法律,当夫妻双方无法就房屋处理协商一致时,可通过诉讼由法院审理判决。像本案中小朱和小丽无法就房屋拍卖款分配达成一致,法院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房屋进行拍卖或变卖,再对变价款进行分割。
2、法院在分割房屋变价款时,通常会遵循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确定分割比例。而且由于房屋存在未还清的贷款,在处理房屋变价款时,需先清偿剩余贷款,之后才对剩余款项进行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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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

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17年,在离婚、继承、财产分割等婚姻家事诉讼与非诉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积淀和出色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高难度的离婚、继承与财产分割案件,在多个重大、复杂家事诉讼中取得突破性成果,以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谈判技巧为客户争取实质权益。 易轶律师成功代理了多起具有广泛社会关注度的重大疑难家事案件,其中包括:为多位奥运冠军、知名企业家及公众人物处理婚姻家事与财富纠纷;代理数亿元级复杂离婚财产分割案件;解决涉及多法域的跨境继承与婚姻争议;并成功承办多起超高净值家族遗产继承案件,以深厚的专业功底和出色的实战能力,为客户提供精准有效的法律解决方案,获得业界与客户的高度认可。 易轶律师是国内较早涉足财富管理领域的律师,自2014年进入该领域,连续三年入选钱伯斯私人财富管理榜单,主导研发多项财富法律产品,与多家金融机构达成合作,并连年发布行业白皮书,实现办案实践与财富规划的专业融合。 易轶律师受邀担任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深圳卫视等多个电视栏目的嘉宾;同时还是《怎么办!脱口秀专场》特邀嘉宾、畅销书《离婚不受伤》作者、《法律与生活》杂志专栏作者、《中国妇女》杂志封面人物,曾接受《人民日报》、《环球时报》、《光明日报》、***、《***》、中国新闻网、《南方人物周刊》、《三联生活周刊》、虎嗅网、英国路透社、法国新闻社等中外媒体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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