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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久能对财产转移申请撤销执行

时间:2026.04.01 标签: 债权债务 债务债权 阅读:1463人
律师解析:
1.申请撤销财产转移执行,要在知道撤销事由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
若财产转移行为发生五年内未行使,撤销权消灭。
2.撤销权适用于债务人无偿处分财产、恶意延长债权履行期限等影响债权人权益的情况。
3.债权人可向法院提起撤销权诉讼维权,法院认定符合条件会判决撤销转移。
4.行使撤销权要及时收集证据,按法定程序进行。
案情回顾:

小朱是债权人,小丽是债务人。小丽为逃避债务,将名下一处房产无偿转让给小胡。小朱在知晓该转让行为后,认为此行为影响了自己债权的实现。但小朱起初并未及时采取行动,在小丽转让房产行为发生四年零十个月时,小朱决定向法院申请撤销该财产转移执行,双方就小朱是否还能行使撤销权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依据法律规定,撤销权需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若自财产转移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该撤销权,撤销权消灭。本案中,小丽无偿转让房产影响了小朱债权实现,属于可撤销情形。
2、小朱虽在知道撤销事由后未及时行使权利,但在财产转移行为发生四年零十个月时申请,未超过五年期限,所以小朱仍可行使撤销权。不过小朱需及时收集小丽无偿转让房产等相关证据,并按法定程序向法院提起撤销权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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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巍律师

上海兰迪(苏州)律师事务所

刘巍,江苏道金律师事务所主任 。 苏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苏州市优秀律师 。前检察官 。 江苏省律师协会参政议政工作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人民政府行政立法专家库专家; 姑苏区律师协会理事; 苏州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苏州律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律师协会执业人员实习考核面试考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特邀调解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成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多元化解民商事纠纷中立评估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律师辩护代理工作业务委员。 学术荣誉: 1.《宋某故意伤害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形下的刑事责任认定》被江苏省律师协会评为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优秀案例三等奖。 2.2006年5月在《法制与社会》中发表《浅论缔约过失责任》 3.2016年11月在《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案例精选》中发表《宋某故意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况下的刑事责任认定》 4.企业刑事合规与风险防控全流程副主编 5.2022年15期5月下在《科学与生活》中发表涉案中小微企业合规有效标准之初探 部分案例: 唐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张某某危险驾驶罪刑事案件; 颜某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孙某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刑事案件; 洪某故意伤害罪刑事案件; 陈某骗取出境证件罪刑事案件; 孙某、杨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刑事案件; 李某盗窃罪刑事案件; 杨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韩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焦某非法拘禁罪刑事案件; 蔡某某强奸一审刑事案件; 吕某犯抢夺罪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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