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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次要责任时该如何给对方付医疗费

时间:2026.03.30 标签: 交通事故 交通保险索赔 阅读:996人
律师解析:
1.负次要责任付医疗费,先由交强险保险公司在限额内赔,不足部分由商业三者险按次要责任比例赔,还有不足则责任人自担。
2.次要责任比例通常约30%,具体依事故情况定。
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事故,机动车负次责赔偿比例约40%。
3.赔偿时保存好医疗费票据等凭证,按责任比例算赔偿额。
有争议可协商、调解或诉讼解决。
案情回顾:

小朱驾驶机动车与小静骑行的非机动车发生碰撞事故,经认定小朱负次要责任。小静受伤后产生了医疗费,小朱认为应按30%比例赔偿,而小静觉得机动车负次要责任时应按40%比例赔偿,双方就赔偿比例及金额产生争议,无法协商一致

案情分析:

1、根据规定,小朱给小静付医疗费应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按次要责任比例赔偿,仍有不足的,由小朱自行承担。
2、次要责任比例一般在30%左右,但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事故,机动车负次要责任时,承担的赔偿比例可能在40%左右。具体比例需依据此次事故实际情况确定。双方应保存好医疗费票据等相关凭证,按照确定的责任比例核算赔偿金额。若协商不成,可通过调解或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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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旭主任律师

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

韩旭律师,天津知名大律师王增强团队骨干成员,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业务副主任。天津电视台《法眼大律师》、《都市报道》栏目合作律师、天津生活广播《法律与生活》栏目嘉宾律师、天津北方网《津云微视》频道合作律师。医事法学专业,擅长处理交通、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带领团队承办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上千件。在法医评残、医疗损害因果关系鉴定处理上具有专业见解和技巧。积累了丰富的人身损害赔偿处理经验,惠及数以千计的交通、医疗事故受害当事人。历经各种疑难、复杂案件的成功代理让很多当事人获得满意的赔偿。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高超的办案技巧为当事人提供了全面出色的法律服务。更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并始终坚定一个信念,当事人的委托无小事,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以自己的专业、真诚,赢得众多客户的良好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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