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是否用来逃避员工补偿
时间:2026.03.29
标签:
公司经营
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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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1.
股权转让属合法商业行为,却可能被用于逃避员工补偿。
若仅转让
股权,企业主体资格、
劳动合同履行无实质变化,转让方与受让方都不能逃避补偿员工的义务。
2.若企业以股权转让为名,注销原企业、转移资产致无法补偿员工,会被认定为逃避行为。
3.员工可通过
仲裁或
诉讼维权,要求相关方担责。
法院会综合判断,有逃避意图且侵害员工权益的责任方要担法律后果。
案情回顾:小朱所在公司进行了股权转让。原股东将
公司股权全部转让给小胡。转让后,公司以股权已转让为由,拒绝向小朱支付应有的
离职补偿。小朱认为,公司虽股权转让,但主体资格和劳动合同履行并未实质变化,公司不应逃避补偿义务。而公司新股东小胡则称这是原股东的遗留问题,自己不应负责。
案情分析:1、此案中,若公司单纯进行股权转让,未发生主体资格、劳动合同履行等实质变化,那么公司对员工的补偿义务不受影响,转让方与受让方均不能以此逃避对小朱的补偿责任。
2、若公司借股权转让之名,有注销原企业、转移资产等导致无法补偿员工的行为,则可能被认定为逃避行为。小朱可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维权,要求原企业股东、
实际控制人或新股东承担相应责任。法院会综合企业经营状况、转让背景及目的等因素判断,若存在逃避意图且侵害小朱权益,责任方需承担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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