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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他人个人信息2万条判几年

时间:2026.03.25 标签: 刑事辩护 刑事处罚辩护 阅读:1441人
律师解析:
1.买卖他人2万条个人信息,可能触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2.按司法解释,非法获取、出售或提供500条以上影响人身财产安全的个人信息,算“情节严重”;5万条以上属“情节特别严重”。
3.买卖2万条通常认定“情节严重”,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可并处罚金或单处罚金
若“情节特别严重”,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最终量刑看具体案情。
案情回顾:

小朱以盈利为目的,通过非法手段获取并向他人出售公民个人信息2万条。警方接到举报后将小朱抓获归案。小朱认为自己虽买卖了信息,但不一定构成犯罪,且不认为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而警方认为其行为已触犯相关法律。

案情分析:

1、依据相关司法解释,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500条以上的属“情节严重”,小朱买卖2万条个人信息,一般会被认定为“情节严重”。
2、根据法律规定,“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若存在其他情形被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则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最终小朱的量刑会结合具体案情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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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晓伟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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