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装修公司负责却拒绝返工,特定情形下业主能
解除合同。
若其装修质量不达标,经要求返工仍拒绝,致合同目的无法达成,业主有解约权。
2.业主需
固定证据,像拍照、录像、发书面函件等,证明装修质量问题及要求返工情况。
3.解除合同要书面通知装修公司,通知到达即生效。
4.
合同解除后,业主可要求返还装修款、
赔偿损失。
协商不成可
起诉。
案情回顾:小朱与某装修公司签订装修合同。装修完成后,小朱发现装修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便要求装修公司返工。然而,装修公司拒绝返工。小朱认为该情况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遂与装修公司
协商解除合同、返还已支付装修款及赔偿损失,但装修公司不同意,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依据《
民法典》,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
债务或者有其他
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本案中装修公司完成的工程质量不达标且拒绝返工,导致小朱的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小朱有权解除合同。
2、小朱应固定好装修质量问题及要求返工的
证据,如拍照、录像、书面函件等。解除合同需书面通知装修公司,通知到达时
合同解除。
3、合同解除后,小朱可要求装修公司返还已支付的装修款、赔偿损失等。若协商不成,小朱可
向法院起诉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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