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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者无力垫付药费应由哪个负责

时间:2026.03.23 标签: 交通事故 交通保险索赔 阅读:899人
律师解析:
1.事故有侵权人时,侵权人需担责,伤者可要求其垫付药费。
若侵权人拒绝,治疗后伤者可协商、调解或诉讼索赔。
2.事故涉及保险,像交强险、商业三者险,保险公司可在限额内先垫付。
符合条件的,能申请交强险垫付抢救费。
3.若为工伤,用人单位承担医疗费
未缴工伤保险,单位付全部费用。
单位不支付,可从基金先行支付,再由单位偿还。
案情回顾:

小胡在一次交通事故中受伤,因伤势较重需住院治疗,但他无力垫付高额药费。此次事故经认定,对方司机小李负全部责任,属于侵权人。小胡要求小李垫付药费,小李拒绝。小胡的情况符合工伤认定条件,但他所在单位小静公司未缴纳工伤保险。同时,该事故涉及保险。小胡不知该由谁来承担药费。

案情分析:

1、由于小李是侵权人,依据法律规定,他有义务承担赔偿责任,小胡有权要求小李垫付药费。若小李拒绝,小胡可在治疗结束后通过协商、调解或诉讼等方式索赔。
2、因为事故涉及保险,符合条件的话,小胡可向保险公司申请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先行垫付抢救费用。
3、因小胡属于工伤且小静公司未缴纳工伤保险,小静公司应承担医疗费用。若小静公司不支付,可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之后再由小静公司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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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旭主任律师

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

韩旭律师,天津知名大律师王增强团队骨干成员,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业务副主任。天津电视台《法眼大律师》、《都市报道》栏目合作律师、天津生活广播《法律与生活》栏目嘉宾律师、天津北方网《津云微视》频道合作律师。医事法学专业,擅长处理交通、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带领团队承办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上千件。在法医评残、医疗损害因果关系鉴定处理上具有专业见解和技巧。积累了丰富的人身损害赔偿处理经验,惠及数以千计的交通、医疗事故受害当事人。历经各种疑难、复杂案件的成功代理让很多当事人获得满意的赔偿。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高超的办案技巧为当事人提供了全面出色的法律服务。更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并始终坚定一个信念,当事人的委托无小事,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以自己的专业、真诚,赢得众多客户的良好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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