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欠条到期,法院判决后对方不履行,若法院收到
申请执行书超六个月未执行,申请执行人可向上一级法院申请执行。
上一级法院审查后,可责令原法院限期执行,也可自行执行或指令其他法院执行。
2.确认是否因自身申请执行材料不全致执行受阻,若材料缺失需及时补齐。
3.积极配合法院查找
被执行人财产线索,推动
执行程序顺利进行。
案情回顾:小朱持有小胡出具的欠条,欠条到期后小胡未履行还款义务。小朱遂
向法院起诉,法院判决小胡还款,但小胡仍
拒不执行。小朱向法院
申请强制执行,然而自法院收到申请执行书起超过六个月仍未执行。小朱认为法院执行不力,不知如何是好。
案情分析:1、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当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时,小朱作为申请执行人可向上一级人
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决定由本院执行或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2、小朱需要确认是否是自身申请执行材料不全等原因导致执行受阻,若存在材料缺失情况,应及时补充完整。
3、小朱还应积极配合法院查找小胡的财产线索,以此来顺利推进执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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