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诉讼时效最后六个月内,因特定障碍无法行使请求权,
诉讼时效中止。
2.这些障碍包括:
不可抗力,像自然灾害等不可预见、避免和克服的情况;无或限制
民事行为能力人无合适
法定代理人;
继承开始后未确定
继承人或遗产管理人;权利人被控制;其他导致无法行使请求权的情况。
3.中止原因消除后满六个月,
诉讼时效届满。
案情回顾:小朱与小李存在
债务纠纷,小朱向小李追讨
欠款的诉讼时效期间还剩五个月时,突发严重自然灾害,小朱所在地区道路被阻断、通信中断,无法与外界联系,导致小朱在一段时间内不能向小李行使请求权。灾害持续两个月后结束。小朱想知道这种情况是否影响诉讼时效。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在
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本案中突发严重自然灾害属于不可抗力,且发生在诉讼时效期间最后六个月内,导致小朱不能行使请求权,符合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形。
2、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小朱所在地区自然灾害结束后,诉讼时效期间应自灾害结束之日起再计算六个月才届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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