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债务债权精选解答 > 诉讼时效终止法定情形有哪些

诉讼时效终止法定情形有哪些

时间:2026.03.22 标签: 债权债务 债务债权 阅读:1187人
律师解析:
1.诉讼时效最后六个月内,因特定障碍无法行使请求权,诉讼时效中止
2.这些障碍包括:
不可抗力,像自然灾害等不可预见、避免和克服的情况;无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无合适法定代理人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遗产管理人;权利人被控制;其他导致无法行使请求权的情况。
3.中止原因消除后满六个月,诉讼时效届满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存在债务纠纷,小朱向小李追讨欠款的诉讼时效期间还剩五个月时,突发严重自然灾害,小朱所在地区道路被阻断、通信中断,无法与外界联系,导致小朱在一段时间内不能向小李行使请求权。灾害持续两个月后结束。小朱想知道这种情况是否影响诉讼时效。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本案中突发严重自然灾害属于不可抗力,且发生在诉讼时效期间最后六个月内,导致小朱不能行使请求权,符合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形。
2、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小朱所在地区自然灾害结束后,诉讼时效期间应自灾害结束之日起再计算六个月才届满。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吴婉君律师

湖北泓峰律师事务所

吴婉君律师现为湖北泓峰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联系方式130 263 55702),法律硕士,武汉市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武汉市律师协会女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湖北省二级婚姻家庭咨询师,执业方向为民事纠纷及执行法律事务的处理,尤其擅长债务纠纷和婚姻家事纠纷的处理,办理了大量借贷、合同纠纷、债务执行、执行异议之诉、离婚、离婚后财产纠纷、遗产继承相关案件,取得了当事人满意的效果,法律咨询请直接致电。

立即咨询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