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离
婚后债务处理需区分性质。
共同债务由双方共担,先用
共同财产清偿;财产不足或归各自所有时,先协议,协议不成由法院判。
判断依据是是否基于共同意思、用于家庭日常。
2.
个人债务由负债方承担,通常是一方以个人名义超日常所需且未用于共同生活的
债务。
3.
离婚协议对
债务承担的约定,只在夫妻间有效,不能对抗善意
债权人。
案情回顾:小朱和小丽原本是夫妻,两人因感情不和决定
离婚。离婚时发现双方都负有债务。小朱称其中一笔债务是他为了家庭生意周转所借,应属于
夫妻共同债务,小丽需共同承担;而小丽认为这是小朱以个人名义借的,且她并不知情,应属于小朱的个人债务。另外,对于部分家庭日常消费产生的债务,两人也就分担比例产生了争议。
案情分析:1、判断这两笔债务性质需依据相关规定。若该笔为家庭生意周转的债务是基于夫妻共同意思表示或用于家庭日常生活生产经营,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先以
夫妻共同财产清偿,不足部分双方可协议清偿,协议不成则由法院判决。若小朱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且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生产经营,应认定为个人债务,由小朱自行承担。
2、双方可在离婚协议中对债务承担进行约定,但该约定仅对夫妻双方有效,不能对抗善意债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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