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没受伤也能索赔
精神损失费。
人身权益或有特定人身意义的物品被侵害时,可主张
精神损害赔偿。
像人格权利被侵犯,即便身体无恙也能索赔。
特定纪念物品永久受损且有特殊意义,同样可主张。
2.索赔需
侵权人有主观过错,
侵权行为与
精神损害有因果关系且后果严重。
3.
赔偿数额由法院结合侵权方式、场合、后果等因素确定。
案情回顾:小朱和小胡本是好友。一次,小胡为博眼球,在社交平台上编造
虚假内容污蔑小朱
偷窃,对小朱的名誉造成恶劣影响。小朱身体虽未受伤,但因小胡的行为精神上遭受极大痛苦,小朱要求小胡
赔偿精神损失费,小胡却以小朱未受伤为由拒绝。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自然人的
名誉权等人格权利受到侵犯,即便身体未受伤,也可主张精神损害赔偿。本案中小朱的名誉权因小胡的污蔑行为受到侵害,符合可主张精神赔偿的情形。
2、主张精神损害赔偿需侵权人主观有过错,侵权行为与精神损害有因果关系,且达到严重程度。小胡为博眼球编造虚假内容污蔑小朱,主观存在过错,其行为导致小朱精神痛苦,二者存在因果关系,且对小朱名誉造成恶劣影响,达到严重程度。法院会综合侵权行为方式、场合、后果等因素确定赔偿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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