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借条三年未还,不代表就丧失
诉讼时效。
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诉讼时效是三年,从权利人知道权利受损和义务人是谁时开始算。
2.约定还款日期的借条,从该日期起算三年;没约定的,
债权人可随时要求还款,给
债务人合理准备时间,从宽限期满起算三年。
3.诉讼时效可因权利人提请求、义务人同意履行、权利人
起诉或
仲裁等中断,中断后重新计算。
有这些情况,债权人仍有
胜诉权。
案情回顾:小朱向小李借款并出具借条,
未约定还款日期。三年过去,小李一直未要求小朱还款。近期小李欲起诉小朱还款,小朱却称借条已过三年,小李丧失诉讼时效,不应再还款,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算。此借条未约定还款日期,小李可随时要求小朱还款,但需给小朱合理准备时间,从宽限期届满起算三年诉讼时效。
2、诉讼时效可因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权利人提起
诉讼或
申请仲裁等情形中断,从中断时起,
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若小李在这三年中有符合中断情形的行为,诉讼时效会重新起算,小李未丧失胜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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