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工期索赔违约金计算分约定和法定两种。
合同有约定时,按约定算,但约定过高或过低,
当事人可请求法院或
仲裁机构调整。
2.无约定的,按违约损失算,损失含直接和间接损失。
直接如人工、材料费用增加,间接如错过销售时机的预期利益损失。
3.司法中,法院或仲裁机构综合合同履行、过错及预期利益等,依公平和诚信原则定违约金数额。
案情回顾:小朱与小李签订了一份
工程合同,约定了工期。然而施工过程中,小李工期延误。合同中对工期延误的违约金计算方式有明确约定,但小朱认为按此计算的违约金过低,无法弥补其因工期延误造成的损失,包括额外增加的人工、材料费用以及错过最佳销售时机的预期利益损失,于是小朱向法院请求增加违约金数额。
案情分析:1、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合同有约定违约金计算方式时,若约定的违约金过分低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请求法院适当增加。本案中小朱因工期延误遭受直接和间接损失,其认为约定违约金过低并请求增加有法律依据。
2、法院在审理时会综合考虑合同履行情况、当事人过错程度及预期利益等因素,依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确定违约金数额,以平衡双方利益。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