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存在重大误解不一定要去法院撤销。
自知道或应知道撤销事由起九十日内,
当事人可行使
撤销权。
2.除
向法院起诉,还能向
仲裁机构申请撤销。
3.当事人自行主张撤销可能无
法律效力,易引发
纠纷。
4.为
保证撤销合法有效、避免争议,建议通过法院或仲裁机构行使撤销权。
案情回顾:小朱与小丽签订了一份货物
买卖合同,小朱以为所购货物是进口产品,便签署了合同。之后小朱发现货物是国产的,他认为自己存在重大误解。小朱自行向小丽提出撤销合同,但小丽不认可小朱撤销合同的要求,双方因此
产生纠纷。
案情分析:1、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可以行使撤销权。小朱在发现货物并非进口产品时,符合行使撤销权的条件。
2、撤销权的行使方式,可以向法院起诉撤销,也能向仲裁机构申请撤销。小朱自行主张撤销不具有法定的相应法律效力,引发了与小丽的纠纷。所以,为保证撤销行为合法有效、避免争议,建议小朱通过法院或仲裁机构行使撤销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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