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二审超六个月未审结,可先向法院问询进展,弄清楚是否因公告、鉴定等法定情形扣除审限。
2.若超期无合理理由,可向法院监察部门反映,让其监督审理进度促结案。
3.也能向同级检察院反映,由检察院监督,要求法院说明超期原因并及时审结。
4.注意保留案件相关材料和沟通记录,以备维权用。
案情回顾:小朱与小李的
民事纠纷案件进入
二审程序。然而,二审超过六个月期限仍未审结。小朱向法院询问进展,法院未明确说明是否存在法定扣除审限情形。小朱认为法院超期审理不合理,双方就超期是否有合理理由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若二审超过六个月期限未审结,
当事人可先向法院询问案件进展,了解是否存在公告、鉴定等法定扣除审限的情形。本案中小朱已向法院询问,但未得到明确答复。
2、若不存在合理理由超期,当事人可向该法院的监察部门反映,要求监督案件审理进度,也可向同级人民检察院反映,检察院有权对
民事审判活动进行法律监督。小朱可采取这些措施促使案件尽快审结。同时,小朱要注意保留与案件相关的材料和沟通记录,以便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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