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民事纠纷开庭时,被告不一定要亲自到场。
自然人被告可委托律师、
近亲属等
诉讼代理人出庭,要提交写明委托事项和权限的
授权委托书;
法人或其他组织被告可由法定
代表人等代表参加,也能委托
代理人。
2.无正当理由且无代理人出庭,法院会
缺席判决,被告可能丧失陈述、辩论机会,增加
败诉风险。
3.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
传唤不到,法院可
拘传。
被告要权衡利弊决定出庭方式。
案情回顾:小朱与小胡因
合同纠纷诉至法院。开庭当日,小朱作为被告却不想亲自到场。他考虑委托律师
代理出庭,向法院提交授权委托书。小胡认为小朱必须亲自出庭,否则不应委托他人,两人因此产生争议。小朱坚持委托律师,未亲自到庭参加庭审。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被告为自然人时可委托诉讼代理人出庭,小朱委托律师出庭并提交授权委托书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
2、小胡认为小朱必须亲自出庭的观点缺乏法律依据。若小朱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且无代理人出庭,法院可缺席判决,这可能使小朱丧失陈述、辩论机会,增加败诉风险。若小朱属于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
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还可拘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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