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医疗责任鉴定按诊疗行为对损害后果的原因力大小分责,有四种情况:
医疗过失直接导致损害,为完全责任;诊疗行为主因、其他因素次因,是
主要责任;两者作用相当,属同等责任;诊疗行为次因、其他因素主因,是次要责任。
2.鉴定由医学会或
司法鉴定机构负责。
专家综合
病历资料和现场调查等,判断
医疗机构及人员有无过错、过错与损害的因果关系及原因力大小,给出责任划分结论。
案情回顾:小胡因身体不适到医院就诊,治疗后病情反而加重。小胡认为是医院诊疗不当导致,医院则称小胡自身病情复杂,诊疗行为并无过错。双方就责任归属产生争议,遂申请医疗责任鉴定。
案情分析:1、医疗责任鉴定会依据诊疗行为对损害后果原因力大小划分责任。若医院的医疗过失行为直接导致小胡病情加重,那么医院需承担完全责任;若诊疗行为起主要作用,小胡自身病情等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医院承担主要责任;若两者作用相当,为同等责任;若诊疗行为起次要作用,小胡自身病情等是主要原因,医院承担次要责任。
2、此次鉴定由医学会或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专家会综合分析病历资料、现场调查等情况,判断医院及其医务人员在诊疗过程中是否存在过错,过错与小胡病情加重这一损害结果间的因果关系及原因力大小,最终作出责任划分的鉴定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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