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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追尾负全责,要让他赔偿该怎么做

时间:2026.03.11 标签: 交通事故 交通保险索赔 阅读:978人
律师解析:
1.对方追尾负全责,先报警和通知保险公司。
交警出责任认定书,保险公司勘查定损,车辆维修要留好凭证。
2.仅财产损失,和对方及保险公司协商,协商好对方保险公司理赔
协商不成,向对方住所地或事故发生地法院起诉,要求赔偿合理损失。
3.造成人身损害,就医保留相关票据。
伤情稳定后申请伤残鉴定,据结果要求赔偿多项费用。

案情回顾:

小朱驾车正常行驶时被小李追尾,小李负事故全责。小朱及时报警并通知保险公司,交警出具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保险公司也完成勘查定损。小朱的车辆需要维修,他保留好了维修清单和发票。在协商赔偿时,双方就赔偿金额产生争议,小李认为赔偿金额过高,不愿按小朱要求赔偿。

案情分析:

1、由于小李负事故全责,小朱有权要求其进行赔偿。小朱已按流程报警、通知保险公司并保留相关凭证,若仅涉及财产损失,可先与小李及其保险公司协商。协商不成,小朱可向小李住所地或交通事故发生地法院起诉,将小李和其保险公司列为共同被告,要求赔偿车辆维修费用、替代性交通工具费用等合理损失。
2、若本次事故造成小朱人身损害,小朱就医时保存好的病历、诊断证明、医疗费票据等都是索赔依据。在伤情稳定后,小朱可申请伤残鉴定,根据鉴定结果要求小李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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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旭主任律师

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

韩旭律师,天津知名大律师王增强团队骨干成员,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业务副主任。天津电视台《法眼大律师》、《都市报道》栏目合作律师、天津生活广播《法律与生活》栏目嘉宾律师、天津北方网《津云微视》频道合作律师。医事法学专业,擅长处理交通、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带领团队承办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上千件。在法医评残、医疗损害因果关系鉴定处理上具有专业见解和技巧。积累了丰富的人身损害赔偿处理经验,惠及数以千计的交通、医疗事故受害当事人。历经各种疑难、复杂案件的成功代理让很多当事人获得满意的赔偿。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高超的办案技巧为当事人提供了全面出色的法律服务。更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并始终坚定一个信念,当事人的委托无小事,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以自己的专业、真诚,赢得众多客户的良好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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