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子女抚养精选解答 > 患精神病离婚后是否要给孩子抚养费

患精神病离婚后是否要给孩子抚养费

时间:2026.03.05 标签: 婚姻家庭 子女抚养 阅读:1093人
律师解析:
1.患精神病的人离婚后是否要支付孩子抚养费,得看具体情况。
2.如果精神病人有财产,并且能被认定有部分民事行为能力,就需要支付抚养费,费用从其财产里出。
3.要是被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自己生活都需他人照料,没有抚养能力和经济来源,一般不用承担抚养费。
4.实践中,法院会综合考虑精神病人病情、经济状况等因素。
若另一方经济好且愿意独自承担,精神病人可不支付。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丽婚后育有一孩子,后小朱患上精神病,两人办理了离婚手续。对于孩子抚养费问题产生争议,小丽认为小朱应支付抚养费,而小朱的家属则称小朱患病没有抚养能力不应支付。经鉴定,小朱虽患精神病,但仍具有部分民事行为能力,且名下有一定财产。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若精神病人有财产且能认定为具有部分民事行为能力,应支付抚养费,可从其财产中支出费用。本案中小朱具有部分民事行为能力且有财产,所以从法律层面有支付抚养费的义务。
2、实践中法院会结合精神病人病情严重程度、经济状况以及另一方抚养能力等综合考量。若小丽经济条件好且愿意独自承担抚养费用,小朱也可不支付抚养费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方晓侯团队律师

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方晓侯律师,法律实务领域的资深专家,拥有超过25年的法院审判和执行工作经验,曾担任员额法官,以其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赢得了业界的广泛尊重。 方律师不仅在法院系统内担任过多个重要职务,如民事审判庭庭长、执行局局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等,更荣获省级十佳法庭庭长的荣誉,其法律实务与学术论文多次获得国家级奖项和省级一等奖,充分展现了其在法律领域的专业成就和学术影响力。 方律师的重要经历包括作为全国基层法院的唯一代表参加最高人民法院举办的执行工作研讨会,这不仅是对其专业能力的肯定,也是其在法律领域影响力的体现。 在律师业务方面,方律师以其精湛的业务能力和对法律的深刻理解,成功代理了多起重大案件,其中单案胜诉金额高达4亿元,累计胜诉金额高达10亿元,为客户争取到了巨大的经济利益和社会正义。在执业过程中,方律师办理了大量的经济类合同、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婚姻家庭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广泛好评。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立即咨询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