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离婚时
债务承担分情况。
共同债务需双方共同承担。
共同债务是为家庭生活、经营所负,或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
债务,像共同签名、事后追认的。
2.
个人债务由负债方独自承担。
一方以个人名义超日常所需的债务,
债权人不能证明用于共同生活等的,属个人债务。
3.共同债务先用
共同财产偿还,不足或财产归各自所有时,先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由法院判决。
案情回顾:小朱和小丽是夫妻,二人因
感情破裂决定离婚。在处理
债务问题时产生争议。小朱称小丽曾以个人名义借款用于购买奢侈品,该债务应属小丽个人债务,自己不应承担。而小丽则认为这是为家庭共同生活消费,应属共同债务,要求小朱共同承担。双方就该债务是否共同承担僵持不下。
案情分析:1、判断该债务是否为
夫妻共同债务,需看是否为家庭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所负债务,或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所负债务。本案中,小丽以个人名义借款买奢侈品,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且无
证据表明小朱事后追认或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等,所以应认定为小丽的个人债务。
2、若为个人债务,应由负债方独自承担,即本案中的债务应由小丽独自承担。若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先以共同财产偿还,财产不足清偿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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