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未
立案的案子不存在结案情况,因为案件还没进入
司法程序。
2.对于
报案等,公安等部门会在规定时间审查,有
犯罪事实且需
追责就立案,无
犯罪事实或情节轻微不需追责则不立案,还会通知控告人不立案原因。
3.控告人不服可申请复议,
被害人也能向检察院反映,检察院会要求公安说明理由,理由不成立时,公安应立案。
案件有监督和救济机制保障权益。
案情回顾:小朱向公安机关报案称小胡对其实施诈骗。公安机关经审查后,认为没有犯罪事实,决定
不予立案,并将不立案原因通知了小朱。小朱不服,认为小胡确实存在诈骗行为,应当立案,于是申请复议。此外,小朱还向检察院提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
立案侦查的案件未立案。
案情分析:1、未立案表明案件尚未进入司法程序,对于报案等情况,公安机关等应在规定时间审查,有犯罪事实需追究
刑事责任的,应立案;没有犯罪事实,或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追究刑事责任的,则不予立案,并通知控告人。
2、控告人如不服不立案决定,可申请复议。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应立案而不立案,可向检察院提出,检察院会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若认为理由不成立,会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需执行,以此保障
当事人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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