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责任主体:
未成年人撞人
赔偿,若其有财产,先从本人财产支付,不足部分由
监护人承担。
2.赔偿项目:
涵盖治疗康复的合理费用,如
医疗费、
护理费等,造成残疾的还包括辅助器具费和
残疾赔偿金。
3.赔偿流程:
先协商,协商不成
受害人可
起诉。
以未成年人作被告,监护人是
法定代理人。
法院依责任和
证据定赔偿,监护人要积极赔偿,防法律风险。
案情回顾:小朱系未成年人,骑自行车时不慎撞倒了小静。小静受伤后住院治疗,产生了医疗费、护理费等费用。小朱有一定的
个人财产,但不足以支付全部赔偿费用。双方就赔偿事宜协商时产生争议,小朱的监护人认为小朱财产应优先用于支付赔偿,不足部分不应由自己全部承担;而小静则要求小朱监护人和小朱承担全部
赔偿责任。协商无果,小静决定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案情分析:1、依据相关法律,对于未成年人撞人赔偿,若未成年人有财产,应先从其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本案中小朱有个人财产,应先从此财产中支付,不足部分小朱监护人需承担赔偿责任。
2、小静的赔偿项目包括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医疗费、护理费、
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合理费用。若造成残疾,还应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小静
向法院起诉时,应以小朱为被告,列其监护人为法定代理人,法院会根据事故责任划分和证据确定
赔偿金额和方式,小朱监护人需积极履行赔偿义务,否则将面临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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