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未成年欠债,按
民事行为能力处理。
八岁以上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未成年人,实施
民事法律行为要
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追认,纯获利或与年龄智力相符的行为才有效;不满八岁的无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由法定代理人
代理实施。
2.
债务有效时,先和
监护人沟通,让其代为偿还。
3.沟通不成,收集
借条、转账记录等
证据起诉。
4.法院判决后,监护人不还款,可
申请强制执行其财产偿债。
案情回顾:小朱为一名九岁儿童,小胡是成年人。小胡称小朱向其借款5000元未还,有借条为证。小朱的父母认为小朱是未成年人,借款行为未经他们同意,该
借款合同应无效,拒绝偿还。小胡则坚持认为借条真实有效,要求小朱父母偿还借款。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需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小朱作为九岁儿童,借款5000元的行为明显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且未经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该借款行为效力待定。若小朱父母拒绝追认,则该
借款合同无效。
2、若小胡能证明该借款合同有效,可先与小朱的监护人即其父母沟通,要求他们履行
监护职责代为偿还。若沟通无果,小胡可收集借条等能证明债务存在的证据,
向法院提起诉讼。若法院判决小朱父母偿还债务,而他们仍不履行还款义务,小胡可申请强制执行其财产用于偿还债务。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