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对方不
履行合同,要担
违约责任,具体方式看情形。
2.若拒绝履行,无正当理由不履约,守约方可要求继续履行并
赔偿损失。
3.能证明预期违约,即在
期限届满前表明不履行,可提前
追责。
4.履行不能,可按合同情况要求
赔偿;因
不可抗力致不能履行,可部分或全部免责。
5.违约方还可能需采取补救措施、付
违约金,依约定和法律定责。
案情回顾:小朱与小李签订了一份
商品买卖合同,约定小朱向小李提供一批货物。履行期限临近时,小朱却明确表示不会交付货物,属于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合同。小李认为小朱应继续履行合同并赔偿自己因此受到的损失,但小朱以各种理由推脱,双方就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小朱在无正当理由的情况下拒绝履行合同,根据法律规定,小李作为守约方有权要求小朱继续履行合同,并承担因其
违约行为给小李造成的损失。
2、小朱明确表示不会交付货物,属于在履行期限届满前明确表示不履行合同,构成预期违约。小李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小朱承担违约责任。
3、若小朱的不履行属于履行不能,小李可根据合同性质及履行情况等要求其赔偿损失。若属于不可抗力导致履行不能,小朱可部分或全部免责,但本案中小朱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不符合此情况。此外,如果合同有约定,小朱还可能承担采取补救措施、支付违约金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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