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诉前调解:
一方不参加,调解程序结束,案件进入
立案受理,法院按
诉讼程序审理判决。
2.
诉讼中调解:
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可
缺席判决;原告不去,按
撤诉处理。
3.有正当理由:
当事人可申请延期,法院审查通过会重新安排时间。
调解遵循自愿,但不配合诉讼程序可能担责。
案情回顾:小朱
起诉小丽要求偿还借款。法院组织诉前调解,小丽却无故缺席,调解程序终结,案件进入立案受理阶段。之后在诉讼中的调解环节,法院向小朱和小丽送达
传票,小丽再次无正当理由未到庭。而小朱因突发疾病无法按时参加调解,向法院申请延期。
案情分析:1、在诉前调解中,小丽不参加调解,依照规定调解程序终结,案件进入法院立案受理,后续法院会按诉讼程序审理并作出判决。
2、在诉讼调解时,小丽作为被告经传票
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可以进行缺席判决。小朱作为原告因突发疾病这种正当理由不能参加调解,向法院申请延期,若法院审查认为理由正当会准许并重新安排调解时间。当事人不配合诉讼程序可能承担不利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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