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亲戚可作为
证人,法律规定知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作证义务,亲戚符合要求,其
证言能当
证据。
2.不过,因亲戚与
当事人有利害关系,其证言证明力通常低于无利害关系证人。
3.法院认定亲戚证言会更谨慎,结合其他证据综合判断。
若能形成证据链,可支持待证事实;若无其他佐证,一般不单独作认定依据。
案情回顾:小胡与他人
发生纠纷,案件进入
诉讼程序。小胡的亲戚小丽愿意为其作证。但对方认为,小丽与小胡存在亲戚关系,其证言可信度低。双方就小丽证言的证明力产生争议,一方认为应结合其他证据综合判断,另一方则觉得亲戚证言不应被采纳。
案情分析:1、依据法律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作证的义务,小丽作为知道案件情况的人,具备证人资格,其证言可以作为证据。
2、但由于小丽与小胡存在利害关系,在实践中其证言证明力通常低于无利害关系证人的证言。法院在认定时会更加审慎,若有其他证据与小丽的证言相互印证,形成完整证据链,该证言可有力支持待证事实;若仅有小丽证言,无其他证据佐证,法官一般不会单独将其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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