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东欠债,可对其公司股权执行吗
时间:2026.02.28
标签:
公司经营
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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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1.
符合条件时,法院可对欠债股东的
公司股权执行。
若股东没履行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法院可对其名下
股权进行查封、拍卖、变卖。
2.执行需遵循法定程序。
法院先向公司和工商部门送达协助通知,冻结股权。
3.拍卖、变卖前要确定股权价值。
若其他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要给予保障。
4.执行中要保护公司和其他股东合法权益,不能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案情回顾:小朱是一家公司的股东,因
个人债务问题被
债权人起诉,法院判决小朱偿还
债务,但小朱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于是,债权人向法院
申请强制执行小朱名下的公司股权。法院决定对该股权进行执行,然而公司其他股东认为法院执行可能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对
执行程序的开展存在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当股东作为
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时,人
民法院有权对其名下股权进行查封、拍卖、变卖等
强制执行措施,所以法院对小朱股权的执行符合法律规定。
2、法院执行时应遵循法定程序,先向公司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对股权予以冻结,并在拍卖、变卖股权前确定股权价值。同时,若其他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应保障其权利,且执行不得损害公司正常经营和其他股东合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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