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为境外赌场转账洗钱,达到一
定金额会按洗钱罪
立案追诉。
2.掩饰、隐瞒多种
犯罪所得及收益来源性质,有提供资金账户、财产转换、转账、跨境转移资产等情形的,应
立案。
3.无具体金额标准,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算犯罪。
4.构成洗钱罪,处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
拘役,可并或单
处罚金;
情节严重,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
案情回顾:小胡长期为境外赌场进行转账活动,帮助其掩饰、转移资金。警方在调查中发现小胡通过银行转账等方式,将境外赌场的资金进行流转。小朱作为小胡的朋友,知晓此事后,认为这只是普通转账,不构成犯罪。而警方认为小胡的行为符合为犯罪所得掩饰、隐瞒来源和性质的特征,存在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相关规定,通过转账或者其他支付结算方式转移资金,为掩饰、隐瞒特定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行为,应予立案追诉。小胡为境外赌场转账洗钱,符合此情形,可能涉嫌洗钱罪。
2、虽然没有具体金额标准,但如果小胡的行为并非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就应认定为犯罪。一旦构成洗钱罪,若情节一般,会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若情节严重,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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