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房地产项目
强制执行要依法进行,法院可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
被执行人的项目,同时保障其及
家属生活必需费用与住房。
2.执行遵循法定程序,先作裁定送达,拍卖变卖前评估价值,执行已预售房屋要考虑
购房者权益。
3.部分房地产不得查封,如公益用途的。
4.被执行人对执行有异议,可书面提出,法院会审查裁定。
案情回顾:小朱因
债务纠纷成为被执行人,其名下有一处房地产项目被
法院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小朱认为法院未保障其及所
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和住房,且对房地产价值评估结果存疑。同时,该项目部分房屋已办理预售登记,购房者担心自身权益受损。小朱遂对执行行为提出书面异议。
案情分析:1、法院在强制执行房地产项目时需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的房地产项目,但要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和住房。
2、执行要遵循法定程序,作出强制
执行裁定并送达被执行人,拍卖、变卖前需委托评估机构对房地产价值进行评估。
3、对于已办理预售登记的房屋,执行时必须考虑购房者权益。
4、若被执行人对执行行为有异议,可提出书面异议,法院会对异议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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