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刑事处罚辩护精选解答 > 买卖他人个人信息8000条处罚标准多少

买卖他人个人信息8000条处罚标准多少

时间:2026.02.27 标签: 刑事辩护 刑事处罚辩护 阅读:1395人
律师解析:
1.买卖他人8000条个人信息,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司法解释规定,不同类型信息达到一定数量属“情节严重”,如行踪等信息50条以上、住宿等信息100条以上、其他信息5000条以上。
2.犯此罪情节严重,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可并处或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8000条信息已达“情节严重”标准,量刑通常在三年以下,司法机关会综合获利、后果等定罚金。

案情回顾:

小朱为谋取利益,非法买卖他人个人信息8000条。这些信息被司法机关查获后,小朱因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依法处理。小朱对自己行为性质有所辩解,认为自己买卖的信息并非核心敏感信息,不应构成犯罪

案情分析:

1、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其他信息5000条以上即属“情节严重”,小朱买卖8000条他人个人信息,已达到该标准,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2、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司法机关会结合小朱的获利情况、造成的后果等因素综合裁量罚金数额。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陈晓伟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咨询该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