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财务挪用80万公款,涉嫌
挪用公款罪。
2.相关解释表明,挪用公款用于非法活动超30万,或用于营利活动、超三月未还且数额在50-100万以上,属“
数额较大”。
3.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
拘役;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80万是否情节严重,要依具体情况定。
4.有
自首等情节可从轻或
减轻处罚,拒不退还可能
加重处罚。
案情回顾:小朱是某公司财务人员,
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司公款80万。公司发现资金异常后
报警,小朱被警方控制。对于小朱挪用公款80万是否属于“情节严重”存在争议,小朱
家属称其有积极退赃意愿,而公司方面认为小朱的行为给公司运营造成极大影响,应认定为情节严重。
案情分析:1、根据相关司法解释,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数额在50万元至10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小朱挪用80万符合此标准,涉嫌挪用公款罪,应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2、小朱挪用公款80万是否属情节严重,需结合具体情形判定。若小朱有自首、
立功、积极退赃退赔等情节,可从轻或减轻处罚;若其拒不退还公款,则可能加重处罚。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