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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是否可独自抵押夫妻共同财产

时间:2026.02.23 标签: 债权债务 抵押担保 阅读:875人
律师解析:
夫妻共同财产归双方共有,一方未经同意独自抵押,效力存争议。
物权角度,不动产抵押要登记,一般需双方签字,否则另一方有权主张无效,除非第三人符合善意取得条件。
债权角度,未签字方可主张合同对其不生效。
另一方有权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权益,要求确认抵押无效或合同不约束自己。

案情回顾:

夫妻共同财产归双方共有,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独自抵押夫妻共同财产。此行为引发争议,另一方认为该抵押行为无效,因其未签字,且登记机关办理抵押登记时应要求夫妻双方签字。而抵押方则称抵押行为有效,双方各执一词。

案情分析:

1、从物权角度,不动产抵押需登记,登记机关通常要求夫妻双方签字。若一方单独抵押,另一方有权主张抵押行为无效,除非第三人符合善意取得条件。
2、从债权角度,即便抵押合同存在,未签字一方可主张合同对其不生效。所以,另一方有权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要求确认抵押行为无效或主张合同不约束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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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婉君律师

湖北泓峰律师事务所

吴婉君律师现为湖北泓峰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联系方式130 263 55702),法律硕士,武汉市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武汉市律师协会女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湖北省二级婚姻家庭咨询师,执业方向为民事纠纷及执行法律事务的处理,尤其擅长债务纠纷和婚姻家事纠纷的处理,办理了大量借贷、合同纠纷、债务执行、执行异议之诉、离婚、离婚后财产纠纷、遗产继承相关案件,取得了当事人满意的效果,法律咨询请直接致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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