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夫妻共同财产归双方共有,一方未经同意独自
抵押,效力存争议。
物权角度,不动产抵押要登记,一般需双方签字,否则另一方有权主张无效,除非第三人符合
善意取得条件。
债权角度,未签字方可主张合同对其不生效。
另一方有权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权益,要求确认抵押无效或合同不约束自己。
案情回顾:夫妻共同财产归双方共有,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独自抵押夫妻共同财产。此行为引发争议,另一方认为该抵押行为无效,因其未签字,且
登记机关办理
抵押登记时应要求夫妻双方签字。而抵押方则称抵押行为有效,双方各执一词。
案情分析:1、从物权角度,不动产抵押需登记,登记机关通常要求夫妻双方签字。若一方单独抵押,另一方有权主张抵押行为无效,除非第三人符合善意取得条件。
2、从债权角度,即便
抵押合同存在,未签字一方可主张合同对其不生效。所以,另一方有权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要求确认抵押行为无效或主张合同不约束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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