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公司由
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设立,
离婚时
债务处理如下:
夫妻共同债务,双方共同担责。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要证财产独立,否则股东可能担
连带责任。
普通
有限责任公司,以全部财产担责,夫妻仅以
认缴出资额为限担责。
离婚时可协商
债务分担,不成可诉至法院,法院依情况判定。
案情回顾:小胡和小丽是夫妻,他们共同出资设立了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后来二人
感情破裂准备离婚,对于
公司债务的承担产生了争议。小胡认为公司债务应全部由小丽承担,因为公司主要是小丽在经营。小丽则称公司债务是为了共同经营,应属
共同债务,两人协商不成,诉至法院。
案情分析:1、若该公司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小胡和小丽需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自己财产,否则可能对
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若为普通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以全部财产对债务担责,小胡和小丽仅以认缴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担责。
3、法院会根据债务性质、公司经营情况等综合判定。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经营,一般认定为共同债务;若仅一方经营且未用于共同生活,可能认定为
个人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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