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撤销诉讼在多久范围内有效
时间:2026.02.17
标签:
行政类
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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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不动产撤销
诉讼一般依照
行政诉讼时效规定。
公民、
法人等直接
起诉的,应在知道或应知道
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除外。
不动产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超二十年,其他案件超五年起诉,法院不受理。
因
不可抗力等耽误
起诉期限的,障碍消除十日内可申请延长期限,由法院决定,时效依实际综合判断。
案情回顾:小胡认为某行政行为侵犯其
不动产权益,欲提起不动产撤销诉讼。但他不确定是否
已过诉讼时效,不知该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已过去多久,自己是否还能在规定时间内提起诉讼,这成为本案争议焦点。
案情分析:1、若小胡直接
向法院提起诉讼,应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法院不予受理,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法院也不予受理。
3、若存在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耽误起诉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的十日内,小胡可申请延长期限,是否准许由人
民法院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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