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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后,名下按揭房产该如何处理

时间:2026.02.17 标签: 婚姻家庭 财产分割 阅读:1268人
律师解析:
结论:
夫妻离婚时,按揭房产处理可先协商,协商一致按协商结果处理;
协商不成,婚前一方付首付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共同还贷的,房产归首付方,补偿另一方;
婚后购买的通常为共同财产,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判决归属并补偿。
法律解析:
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夫妻财产问题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所以离婚时按揭房产首先可由双方协商处理,如一方拿房并还贷然后补偿另一方,或者卖房分割房款。
当协商无果时,对于婚前一方首付且登记在自身名下婚后共同还贷的房产,因为首付是其个人行为且登记为个人所有,所以房产归首付方,但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贡献,需由取得房产一方补偿另一方。
而婚后购买的房产,基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的原则,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法院会综合各方权益判决归属,获得房产方继续还贷并给予对方补偿。
如果您在离婚房产分割方面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获取更精准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原为夫妻,二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了一套房产,登记在小朱名下,尚有部分贷款未还清。现二人打算离婚,对于该套按揭房产的处理产生争议。小丽认为该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应平均分割;小朱则觉得自己在购房出资较多,应多分。双方无法协商一致,遂诉至法院。

案情分析:

1、该房产是婚后购买,无论登记在谁名下,根据法律规定通常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未还清的贷款为共同债务
2、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房产归属,获得房产一方需继续还贷并给予对方相应补偿。鉴于本案双方情况,法院会综合考量各方面因素后作出合理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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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卫东律师

北京市邦盛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婚姻家庭法专业十佳律师”,专注婚姻继承领域25年,海淀区律师协会“婚姻家庭法律研究会”会长,海淀区“优秀专业律师”,“优秀律师党员” 近两年承办的典型案件 1、北京王女士与其在北京某大型对外贸易公司担任董事长的丈夫离婚案,分得夫妻共同财产八套房产(其中包括两套别墅)及六千万现金;河北唐山刘先生公司清算案,挽回了公司80%以上的财产,价值上千万元; 2、上海张先生与北京李女士房产(别墅)买卖合同纠纷案,经过艰苦的工作,最终迫使对方为张先生办理了该别墅的过户手续; 3、北京延庆县雷某与葛某农村房地产买卖合同纠纷案,使得雷某成功收回了已经卖出十几年的房产,在之后的拆迁补偿中获得巨大拆迁利益; 4、北京严先生与其妻子离婚案,法院最终判定严先生获得其继承所得的位于北京西二环附近独立四合院(700平米)的所有权(认定为非夫妻共同财产)及分得附近一处四层门面房的60%的所有权。 擅长办理离婚、房地产、遗产继承等重大、疑难案件,对于诉讼和非诉案件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 基于其资深的工作背景,在代理案件中明显技高一筹,从业以来,共办理各类案件上千起,足迹遍及全国10多个省市自治区,许多重大案件获得成功,使众多当事人挽回或取得巨大经济利益。因多次办理重大案件获得成功,在业内享有很高声誉。 请律师就要找最专业的,一次合作,永远是朋友。 徐卫东律师,北京市人,中共党员。毕业于国内知名公安院校,有公安刑侦工作经验。从事律师工作十余年,并多年从事高校法学教学工作,具备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徐卫东律师凭借其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办案经验,多次参与在北京和全国都有一定影响的,重大、疑难案件办理工作,其代理意见均被司法机关采纳,取得了良好的办案效果。 徐卫东律师总结二十余年的办案经验,结合深厚的法律理论功底,创办了“北京徐卫东律师法律网”。本网站的成功案例已徐卫东律师的个人办案总结而成。在成功案例中总体体现。 结合,最新司法领域的时事热点,徐律师将个人观点发表律师说法中。展现了一个法律职业者与时俱进的司法态度。 北京徐卫东律师法律网给作为网络法律服务的一线法律服务网站,给广大网络用户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支撑。 网站由著名律师徐卫东先生创立。秉承“受君之托,忠君之事”的原则,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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