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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欠债时能否执行其配偶财产

时间:2026.02.16 标签: 债权债务 夫妻债务 阅读:1474人
律师解析:
结论:
夫妻一方欠债,能否执行其配偶财产取决于债务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
共同债务可执行配偶财产,个人债务一般不能直接执行,但可能涉及分割共同财产后执行欠债方份额。
法律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共同债务是基于夫妻共同意思表示、用于家庭日常生活或共同生产经营所负的债务。
若属于此类债务,债权人有权主张执行夫妻双方财产,包括配偶名下财产。
而若为一方个人债务,通常不能直接执行配偶财产。
不过,当该债务形成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执行时会涉及夫妻共同财产,需先分割共同财产,再执行属于欠债方的份额。
实践中,债务性质需用证据证明,法院会依据证据和法律规定作出判断。
如果遇到此类法律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获得更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丽系夫妻关系。小朱在外欠下债务,债权人要求执行小丽名下财产用于偿还。小朱认为该债务用于家庭共同经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小丽则主张这是小朱个人债务,自己不应承担还款责任,双方因此发生争议。债权人遂将小朱和小丽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决执行小丽名下财产偿债。

案情分析:

1、判断能否执行小丽财产需先明确债务性质。若该债务基于夫妻共同意思表示、用于家庭日常生活或共同生产经营,属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可主张执行夫妻双方财产包括小丽名下财产。
2、若该债务为小朱个人债务,一般不能直接执行小丽财产。但因债务形成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若涉及夫妻共同财产执行时会先分割,执行属于小朱的份额。本案中需提供证据证明债务性质,法院将依证据和法律规定作出能否执行小丽财产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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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婉君律师

湖北泓峰律师事务所

吴婉君律师现为湖北泓峰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联系方式130 263 55702),法律硕士,武汉市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武汉市律师协会女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湖北省二级婚姻家庭咨询师,执业方向为民事纠纷及执行法律事务的处理,尤其擅长债务纠纷和婚姻家事纠纷的处理,办理了大量借贷、合同纠纷、债务执行、执行异议之诉、离婚、离婚后财产纠纷、遗产继承相关案件,取得了当事人满意的效果,法律咨询请直接致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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