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结论:
夫妻没
离婚时,
共同债务共同偿还,
个人债务个人偿还。
法律解析:
依据
民法典规定,
夫妻共同债务包括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所负
债务,以及一方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这类债务需共同偿还。
若
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财产归各自所有,先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则由法院判决。
而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若
债权人无法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就属于个人债务,由负债方个人偿还,配偶无清偿责任。
在实际生活中,债务情况往往较为复杂,如果你对
夫妻债务的认定和处理存在疑问,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小朱和小丽是夫妻。小朱在
婚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向朋友借款用于投资生意,
数额较大,超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后来两人因感情问题产生矛盾,债权人要求小丽和小朱共同偿还债务。小丽认为该债务是小朱个人债务,自己不应承担偿还责任,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判断该债务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需看是否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或是否为一方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小朱以个人名义借款用于投资生意且数额超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不属于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
2、债权人若无法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那么此债务为小朱的个人债务,应由小朱个人偿还,小丽作为配偶无清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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