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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夫妻共同名下房产该如何划分

时间:2026.02.15 标签: 婚姻家庭 财产分割 阅读:1381人
律师解析:
结论:
离婚时夫妻共同名下房产划分先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法院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判决,还有竞价、评估补偿、拍卖变卖等划分方式,涉及父母出资要综合判定。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相关规定,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尊重双方意愿,所以先由双方协议处理房产。
若无法达成协议,法院会秉持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体现法律的公平公正与人文关怀。
双方都想要房屋所有权且同意竞价,法院准许竞价,价高者得;
一方要房则评估后给予另一方补偿;
双方都不想要房就拍卖变卖分价款。
涉及父母出资,需根据出资性质等因素综合判断出资是赠与还是借款等情况,进而确定房产归属和分割方式。
如果您在离婚房产分割方面有疑问,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是夫妻,二人名下有一套共同房产。现二人决定离婚,对于该房产划分产生争议。小朱主张房屋所有权,愿意给予小丽补偿;小丽则希望双方竞价取得房屋。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协议,于是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对房产进行划分。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名下房产首先由双方协议处理,本案中小朱和小丽未能达成一致协议,所以应由法院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2、若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且同意竞价取得,法院应当准许,但小丽虽参与争议,未明确表示同意竞价,不满足此条件。小朱主张房屋所有权,可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小朱应给予小丽相应补偿。若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可根据当事人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本案不存在此情形。若涉及父母出资等情况,需结合具体出资性质等因素综合判定,本案未提及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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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晓侯团队律师

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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