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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在离婚时提出让男方给钱可不可以

时间:2026.02.14 标签: 婚姻家庭 家庭暴力 阅读:816人
律师解析:
结论:
女方离婚时提出让男方给钱,在双方协商一致或符合法定情形下是可行的。
法律解析:
法律允许离婚时双方就财产等问题进行协商,若男方自愿给予女方金钱补偿,此行为受法律认可。
在协商不成时,法定情形下女方主张经济补偿赔偿会获法院支持。
比如,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对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可请求补偿;
男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重大过错导致离婚,女方作为无过错方可请求损害赔偿;
女方离婚时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男方应给予适当帮助。
如果在离婚过程中涉及此类经济补偿或赔偿问题,情况较为复杂且涉及个人权益保护,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结婚多年后决定离婚。小丽提出让小朱给钱,小朱却认为自己没有给予补偿的义务,双方产生争议。小丽称自己在婚姻中为抚育子女、照料老人付出诸多,且小朱还存在与他人同居的过错行为,同时自己离婚后生活困难,所以要求补偿。但小朱不认可小丽说法,协商未能达成一致。

案情分析:

1、若双方协商一致,小朱愿意给予小丽金钱补偿,法律并不禁止。
2、从法定情形看,小丽为抚育子女、照料老人等负担较多义务,离婚时有权向小朱请求补偿。
3、小朱存在与他人同居的过错行为导致离婚,小丽作为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4、小丽离婚时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小朱应给予适当帮助。因此,小丽提出的诉求在符合法律规定情形下能够得到法院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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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晓侯团队律师

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方晓侯律师,法律实务领域的资深专家,拥有超过25年的法院审判和执行工作经验,曾担任员额法官,以其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赢得了业界的广泛尊重。 方律师不仅在法院系统内担任过多个重要职务,如民事审判庭庭长、执行局局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等,更荣获省级十佳法庭庭长的荣誉,其法律实务与学术论文多次获得国家级奖项和省级一等奖,充分展现了其在法律领域的专业成就和学术影响力。 方律师的重要经历包括作为全国基层法院的唯一代表参加最高人民法院举办的执行工作研讨会,这不仅是对其专业能力的肯定,也是其在法律领域影响力的体现。 在律师业务方面,方律师以其精湛的业务能力和对法律的深刻理解,成功代理了多起重大案件,其中单案胜诉金额高达4亿元,累计胜诉金额高达10亿元,为客户争取到了巨大的经济利益和社会正义。在执业过程中,方律师办理了大量的经济类合同、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婚姻家庭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广泛好评。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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