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结论:
对方不
执行判决书确定的
探视权,可先协商,协商无果可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对象是相关协助义务方而非子女。
法律解析:
当对方不执行
判决书确定的探视权时,依法可分步骤解决。
先是通过与对方的沟通协商,争取让其配合探视权的行使。
若协商没用,则可向法院
申请强制执行。
这是法律赋予的权利,法院会先对不履行协助义务的一方进行教育、
警告。
要是对方依旧拒绝执行,法院会依据情节轻重采取罚款、
拘留等措施。
不过,强制执行有着明确的对象限制,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其目的是保障子女的意愿和权益。
要是在探视权执行方面存在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案情回顾:小朱与小丽
离婚后,法院判决小朱享有对孩子的探视权。然而小丽却一直拒绝配合小朱行使探视权。小朱先尝试与小丽沟通协商,希望她能按照判决书配合自己探视孩子,但小丽态度强硬,坚决不答应。小朱无奈之下,不知该如何保障自己的探视权,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当一方不执行判决书确定的探视权时,另一方可以先与对方沟通协商,就像小朱做的那样,尝试让对方配合行使探视权。
2、若协商无果,小朱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对拒不履行协助义务的小丽进行教育、警告,督促其履行义务。若小丽仍
拒不执行,法院可根据情节轻重对其予以罚款、拘留等
强制措施。但需注意,强制执行的对象只能是小丽,不能对孩子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要充分保障孩子的意愿和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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