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交通保险索赔精选解答 > 双方负同等责任时赔偿办法是什么

双方负同等责任时赔偿办法是什么

时间:2026.02.13 标签: 交通事故 交通保险索赔 阅读:1157人
律师解析:
结论:
双方负同等责任时,若均为机动车,交强险外各担50%;
若一方机动车一方非机动车或行人,交强险外机动车担60%,非机动车或行人担40%,赔偿按先交强险、再商业险、仍不足侵权人赔的顺序,可协商,协商不成可诉讼
法律解析:
在交通事故双方负同等责任的情况下,赔偿区分情形处理是为了维护公平及保障各方权益。
双方均为机动车时,各自用交强险赔偿对方,体现对等原则,超出交强险后各担50%能均衡双方责任。
当一方是机动车,另一方是非机动车或行人时,考虑到非机动车或行人在交通中的弱势地位,规定机动车一方多承担10%的责任,体现对弱势群体的保护。
在实际赔偿流程上,先让交强险公司赔付符合强制保险的设立初衷,之后商业险按合同赔偿能进一步减轻侵权人负担,仍不足则由侵权人按规定赔偿。
当事人若能友好协商赔偿事宜,可提高解决效率;
协商不成选择诉讼,能借助法律强制力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若在赔偿过程中遇到难题,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案情回顾:

小朱驾车与小李骑行的电动车相撞,经交警认定双方负同等责任。小朱认为双方同等责任应各自承担一半损失,小李则觉得自己是非机动车,小朱应多承担一些。小朱车辆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小李受伤住院产生了医疗费用等损失。双方就赔偿问题协商不下,矛盾凸显。

案情分析:

1、由于一方是机动车(小朱),另一方是非机动车(小李),根据规定,小朱先用交强险赔偿小李,超出交强险部分,小朱承担60%,小李承担40%。
2、实际赔偿时,先由承保小朱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对小李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赔偿;若还有不足,依照相关规定由小朱赔偿。双方协商不成,小李可通过诉讼解决赔偿纠纷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韩旭主任律师

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

韩旭律师,天津知名大律师王增强团队骨干成员,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业务副主任。天津电视台《法眼大律师》、《都市报道》栏目合作律师、天津生活广播《法律与生活》栏目嘉宾律师、天津北方网《津云微视》频道合作律师。医事法学专业,擅长处理交通、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带领团队承办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上千件。在法医评残、医疗损害因果关系鉴定处理上具有专业见解和技巧。积累了丰富的人身损害赔偿处理经验,惠及数以千计的交通、医疗事故受害当事人。历经各种疑难、复杂案件的成功代理让很多当事人获得满意的赔偿。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高超的办案技巧为当事人提供了全面出色的法律服务。更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并始终坚定一个信念,当事人的委托无小事,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以自己的专业、真诚,赢得众多客户的良好评价。

咨询该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