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结论: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权划分先由双方协商,
协商一致按协议处理;
协商不成法院根据债权形成原因、双方经济状况、过错情况、债权实现难易程度等情况判决。
法律解析:
根据《
民法典》
婚姻家庭编相关规定,
夫妻离婚时共同债权的处理遵循一定规则。
如果夫妻能就共同债权的归属和
分配比例协商一致,那么按照双方达成的协议来处理。
当协商无果时,法院会综合多方面因素进行判决。
对于因夫妻共同经营产生的债权,通常会进行均等分割;
考虑双方经济状况,会适当照顾经济困难一方,给予其更多债权份额;
若一方存在重大过错,在分配债权时可能会少分;
并且会合理分配较易实现和较难实现的债权,以平衡双方利益。
如果在离婚过程中遇到关于夫妻共同债权划分的问题,可以向我或专业法律人士进行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小朱和小丽因
感情破裂决定离婚,双方在夫妻共同债权划分上产生争议。他们有一笔因共同经营产生的债权,但小朱认为自己经济状况较差,应多分得债权份额;而小丽则觉得小朱在婚姻中有重大过错,不应多分配。双方协商无果,遂诉至法院。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权划分首先可由双方协商,本案中小朱和小丽协商不成,应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判决。
2、法院判决时会考虑债权形成原因,此债权因夫妻共同经营产生,一般应均等分割。同时,法院也会考量双方经济状况,小朱经济差可适当多分配;还会结合过错情况,小朱有重大过错可能少分。另外,法院也会考虑债权实现难易程度,合理分配以平衡双方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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