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结论:
离婚时欠款分配要区分
债务性质,
共同债务共同承担,可协商比例但不能对抗
债权人;
个人债务由负债方独自承担,双方可先协商,协商不成可
起诉。
法律解析:
依据
民法典,
夫妻共同债务是为家庭共同生活、生产经营等所负的债务,离婚时需共同承担,通常均等分配,也能协商比例,但此协商仅在夫妻内部有效,债权人仍可向任何一方
追讨。
而一方婚前所负债务、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等属于个人债务,由负债方独自承担。
在处理债务分配时,夫妻可先自行协商,若协商无果,可
向法院起诉,法院会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判决。
若在
离婚债务分配上遇到难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小朱和小丽因
感情破裂决定离婚,在债务分配上产生争议。小朱称有一笔债务是为家庭经营所借,应属夫妻共同债务共同承担,但小丽认为这笔债务是以小朱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借,是小朱个人债务,应由其独自承担。双方就该债务性质及分配问题无法
协商一致。
案情分析:1、判断债务性质是处理离婚欠款分配的关键。若为夫妻共同债务,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生产经营等,如本案中小朱所说为家庭经营所借债务,应由夫妻共同承担,一般均等分配,或协商确定比例,不过协商仅内部有效,不能对抗债权人。
2、若属于一方个人债务,如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像小丽主张的该笔债务情况,就应由负债方独自承担。对于协商不成的,可向法院起诉,由法院依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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